问题 | 伤情鉴定为什么要恢复了才能鉴定 -法律知识 |
释义 | 法律分析: 伤情鉴定是需要在员工发生事故后马上进行的,而伤残鉴定是需要在员工康复之后进行的。 法律依据: 《人身损伤致残鉴定标准》 第二条 标准适用于民法、刑法、国家赔偿法、行政诉讼法中所涉及的人身损伤,经医疗终结后留有永久后遗功能障碍,而又没有其他行业标准的致残程度鉴定。 第三条 本标准依据伤者医疗终结时的器官损伤、功能障碍及其医疗与护理的依赖程度,同时考虑了由于伤残引起的社会、心理因素的影响,对伤残程度分为十级。 第四条 损伤致残程度必须与原始损伤因果关系密切,评定时应根据原始伤情,结合治疗经过、治疗结局等综合考虑。 第五条 鉴定人应当由法医师或具有法医学鉴定资格的人员担任。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