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社会保障卡如何补办 |
释义 | 社保保障卡补办流程为: 1、发现社保卡遗失,可拨打当地社保局热线挂失,也可携带好本人身份证前往当地劳动和社保计算机信息管理中心办理挂失; 2、社保卡挂失后,应当尽快携带好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在当地劳动和社保计算机信息管理中心填写《社保卡换卡申请单》,并凭借身份证件领取《社保卡补发领取单》; 3、携带好《社保卡补发领取单》前往社保卡开户银行办理挂失,银行会加盖业务章,并告知具体领卡时间; 4、规定时间后携带好本人身份证和《社保卡补发领取单》前往社保卡管理中心领取已经补好的医保卡即可。 补办社保卡需要的资料: 1、有参保单位的,本人办理: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代人办理:携带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和补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2、灵活就业人员,本人办理:携带本人身份证或户口原件及复印件。代人办理:携带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和补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补办人的户口复印件。 社保卡的用途如下: 1、可以查询个人信息以及保障记录; 2、可以作为办事凭证;可使用社保卡充当临时身份证,进行个人账户实时结算,用来办理养老保险业务、领取失业补偿金以及失业登记等手续; 3、可以就医结算、刷卡买药;未来,社保卡还可能增加更多的功能。 综上所述,如果社保卡不慎遗失,当事人应及时挂失,并到相关部门办理补卡手续,以避免发生不必要的损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第二十八条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第二十九条 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第五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国家建立全国统一的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为公民身份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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