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继承父母房产算夫妻共有财产吗 |
释义 | 婚后继承父母的房产如果没有遗嘱单独赠予一方的,该继承的财产属于共同财产。如果是继承人婚前继承的,只是一直没有分割的,或者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分割到一方名下的,这样的房产是继承人的婚前财产,属于继承人的个人财产。 一、夫妻一方去世婚前财产如何处理 夫妻一方去世婚前财产处理:被继承人生前有遗嘱的,被继承人死后可以按遗嘱分割遗产。继承人对遗产分割有争议的,可以向法院起诉遗嘱继承纠纷。被继承人生前没有遗嘱的,应当依法继承分割遗产。作为第一继承人的父母、子女和配偶,平均分割遗产。如果没有第一继承人继承,兄弟姐妹、祖父母和祖父母作为第二继承人继承遗产。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1、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2、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继承人继承,第二继承人不继承;第一继承人不继承的,由第二继承人继承。 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育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二、为拆迁房而结婚离婚房产怎么分 首先,考察被拆迁的房屋是公房还是私房,如果是私房,则要确定该房产是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如果被拆迁房屋是夫妻共同财产,则拆迁补偿款当然应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如果是个人财产,则拆迁补偿款也相应的归个人所有,不进行分割。 1、拆迁房属于私房 如果被拆迁房屋是夫妻共同财产,则拆迁补偿款当然应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如果婚前为夫妻一方所有的房屋,婚后所得拆迁补偿款,及婚后又用于购买房屋的,原则上属于原房屋所有权人的个人财产。 但是拆迁款中包括了对家庭人口的补偿,或有部分款项是补给家庭成员配合拆迁而给予的奖励等,或拆迁安置的房屋中考虑了家庭成员的存在,以家庭为单位给予的补偿,由此获得的该部分补偿款应为夫妻共同财产,配偶方应享有一定的份额。 2、拆迁房属于公房 (1)若补偿以人口+宅基地或老房面积为计算依据,配偶基于合法婚姻关系而取得的按份共有财产,对其份额享有所有权,离婚时应给予补偿款。 (2)在许多地方拆迁补偿款是按照被拆房屋的面积为依据进行计算的,并未考虑同住人的因素。此时的拆迁补偿款应归取得公房承租权的一方所有。 (3)如果公房承租权是婚后取得的,则补偿款归夫妻双方共同所有,由双方进行分割。 3、拆迁房屋的所有权人死亡 (1)如果继承人是在婚前取得的被继承人房产,则房屋拆迁时,继承人的配偶无权分得房屋拆迁款。 (2)如果继承人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被继承人房产,则房屋拆迁时,继承人的配偶有权分得房屋拆迁款。 三、婚后一方父母遗嘱的财产离婚怎么分 1、如果是法定继承得来的遗产,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另一方可以要求分割; 2、如果是基于遗嘱继承得来的遗产,则属于个人财产,则另一方不可以要求分割。 如果男方在继承遗产的时候,其父母没有明确留下遗嘱说该遗产是男方一方的财产,那么可以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对于一方婚前继承或受赠所得的房产,如果夫妻双方没有特殊约定,均属于该方个人的婚前财产。对于一方婚后受赠所得的房产,除非赠与声明或协议中明确了只归受赠人一方个人所有,否则,该房产属于受赠人的夫妻共同财产。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