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教师资格证补办程序 |
释义 | 教师资格证丢失后的补办流程: 1.个人向原发证机关提出补办教师资格证书的书面申请。 2.本人档案中存放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或《教师资格过渡认定申请表》。 3.在公开发行的报刊上刊登遗失声明(内容包括:姓名、教师资格证号等)。 4.小二寸近期彩色免冠照片1张。 5.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身份证号码、姓名等信息变更的,需发证机构或户籍管理机构出据证明)。 法律依据:《教师资格证书管理规定》第七条:持证人的教师资格证书如果遗失,由持证人在公开发行的报刊上刊登遗失声明,并向原发证机关提出补发教师资格证书的书面申请。原发证机关对申请人档案中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等材料进行核实后予以补发,并在《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和教师资格证书的备注页中注明补发原因及时间。补发的教师资格证书编号与原编号一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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