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交通事故交强险可以先行垫付, 一、保险公司凭交警部门出具的《通事故抢救费支付(垫付)通知书》划款救治医院帐户。 二、申请先行垫付抢救费用条件 (一)、肇事车辆必须购买交强险; (二)、肇事司机或受害者凭借医院证明、诊断证明等相关手续,均可以向交警部门提出申请; (三)、交警部门核实情况后,向车辆投保的保险公司下发“交通事故抢救费支付(垫付)通知书”,由保险公司在赔偿额度范围内向医院先行垫付。 三、最高垫付金额为1万元。 一、撞人之后千万不要垫付了 原则上,开车撞了人,不管责任在谁,我们都不建议垫付医药费。原因有三: 其一,《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五条规定医疗机构对交通事故中的受伤人员应当及时抢救,不得因抢救费用未及时支付而拖延救治——换句话说,抢救是第一要务别担心因为你不垫付医药费而耽误伤者治疗。 其二,同样是该法第七十五条,发生事故前,如果你已经按时依法投保了交强险,那么保险公司会支付伤者的抢救费用,假如这笔钱不够,那么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会进行垫付。也就是说,垫付有机构承担。 其三,垫付有风险,如果没有保留好相关证据,后期出现翻脸不认账的情况。 此时,如果你出于歉意,想为伤者垫付医药费,切记保留书面材料,做好录音录像。 二、事故责任划分医疗费是谁来承担的 交通事故发生后,如果纠纷尚未解决,肇事责任方未支付医药费,而家属无力承担伤者的医疗费用,就涉及到交通事故医疗费用的垫付问题。 由于现行的责任强制保险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一万元,因此当抢救费用超过此赔偿限额时,可以依法向国家设立的道路交通事故救济基金提出要求先行垫付,若以上方法仍无法得到救济,则可向人民法院提出要求致害人支付医疗费用的先于执行的申请。 由此可知,发生交通事故,肇事责任方未支付医药费,而家属无力承担受害者的医疗费用时,由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和道路交通事故救济基金先行垫付。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根据《条例》第22条规定,可以得出以下结论: A.人身损害赔偿责任的相对免除: ①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负责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 ②但是,对于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抢救费用以外的人身伤亡损失及医疗费用赔偿不免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