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人身安全保护令由人民法院以裁定形式作出。 作出人身安全保护令,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明确的被申请人; (二)有具体的请求; (三)有 遭受家庭暴力 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现实危险的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 反家庭暴力法 》第二十六条 法律客观: 《反家庭暴力法》 第二十三条 当事人因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当事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因受到强制、威吓等原因无法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其近亲属、公安机关、妇女联合会、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救助管理机构可以代为申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