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信访回复可以作为法律依据。国家机关在其职权范围内依职权制作的信访答复函性质上属于公文书证,所记载的事项推定推定为真实,且其证明力一般大于其他书证,可以作为民事案件的定案依据,但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的除外。国家机关超越职权制作的信访发复函所载明的事实不具有公文书证的法律效力,不能作为民事案件的定案依据。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信访条例》第二条本条例所称信访,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采用书信、电子邮件、传真、电话、走访等形式,向各级人民政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反映情况,提出建议、意见或者投诉请求,依法由有关行政机关处理的活动。采用前款规定的形式,反映情况,提出建议、意见或者投诉请求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称信访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