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环保局的批复文件一般不会全文对外公开,有些环保局网站可以直接查到文号,像国家级的环保部网站,省一级的环保厅网站,地市级目前有些不公开。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 第七条 国务院有关部门、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对其组织编制的土地利用的有关规划,区域、流域、海域的建设、开发利用规划,应当在规划编制过程中组织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编写该规划有关环境影响的篇章或者说明。规划有关环境影响的篇章或者说明,应当对规划实施后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作出分析、预测和评估,提出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作为规划草案的组成部分一并报送规划审批机关。未编写有关环境影响的篇章或者说明的规划草案,审批机关不予审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