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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专利申请被驳回的情形
释义
    专利法规定了对违法、不符合条件的发明创造不授予专利权;不授予专利权的内容包括科学发现、智力活动规则、疾病诊断治疗方法、动植物品种等;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和实用新型必须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实用性;同一发明只能获得一项专利;权利要求书应清楚表述保护范围;独立权利要求应反映技术方案和解决问题的特征;对于同一发明,专利权授予首次申请的人。
    法律分析
    1、对违反国家法律、社会公德或者妨害公共利益的发明创造,不授予专利权;
    2、对下列各项,不授予专利权:1)科学发现;2)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3)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法;4)动植物品种(对其产品的生产方法可授予专利);5)用原子核变换方法获得的物质;
    3、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和实用新型,应当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实用性;
    4、同样的发明创造只能被授予一项专利;
    5、权利要求书应当说明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技术特征,清楚简要地表述清求保护的范围;
    6、独立权利要求应当从整体上反映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记载、解决技术问题的必要技术特征;
    7、两个以上的申请人分别就同样的发明创造申请专利,专利权授予最先申请的人。
    拓展延伸
    专利申请驳回的常见原因和应对策略
    专利申请被驳回的情况可能有多种原因,常见的包括技术缺陷、先前公开、缺乏创新性等。针对这些情况,应对策略也各不相同。对于技术缺陷,可以通过修改、补充技术方案来提升申请的可行性。对于先前公开,可以通过证据证明申请的先发性。对于缺乏创新性,可以通过引用相关先前技术进行区分和证明创新之处。此外,还可以与专利审查员进行沟通,了解驳回意见的具体依据,并提供合适的解释和证据。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制定出有针对性的应对策略,有助于提高专利申请的通过率。
    结语
    合理应对专利申请驳回有助于提高通过率。针对技术缺陷可修改、补充技术方案;先前公开可证明先发性;缺乏创新性可引用相关先前技术进行区分和证明创新。与审查员沟通、了解依据,并提供解释和证据也是有效策略。综合考虑因素,制定有针对性的应对策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六十五条依照专利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请求宣告专利权无效或者部分无效的,应当向专利复审委员会提交专利权无效宣告请求书和必要的证据一式两份。无效宣告请求书应当结合提交的所有证据,具体说明无效宣告请求的理由,并指明每项理由所依据的证据。前款所称无效宣告请求的理由,是指被授予专利的发明创造不符合专利法第二条、第二十条第一款、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六条第三款、第四款、第二十七条第二款、第三十三条或者本细则第二十条第二款、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或者属于专利法第五条、第二十五条的规定,或者依照专利法第九条规定不能取得专利权。第六十六条专利权无效宣告请求不符合专利法第十九条第一款或者本细则第六十五条规定的,专利复审委员会不予受理。在专利复审委员会就无效宣告请求作出决定之后,又以同样的理由和证据请求无效宣告的,专利复审委员会不予受理。以不符合专利法第二十三条第三款的规定为理由请求宣告外观设计专利权无效,但是未提交证明权利冲突的证据的,专利复审委员会不予受理。专利权无效宣告请求书不符合规定格式的,无效宣告请求人应当在专利复审委员会指定的期限内补正;期满未补正的,该无效宣告请求视为未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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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8 17:14: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