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申请人不服专利局的驳回怎么办 |
释义 | 专利法规定:申请人对专利局驳回申请的决定不服的,或者对专利局撤销或者维持专利权的决定不服,可以在收到通知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专利复审委员会请求复审。复审请求对所涉及的驳回决定有着延缓生效的作用,即在复审程序终结、最后的决定做出之前,复审所涉及的驳回决定不发生效力。 专利复审委员会是专利局设立的业务上独立的机构,主管专利申请的复审和专利权无效请求的审查工作。 在复审请求中应列举请求复审的理由,并附具必要的证明材料。提出复审请求时,申请人可以修改原专利申请,但修改范围仅限于驳回申请的决定所涉及的部分,专利复审委员会对复审请求进行审查,并做出决定,宣布复审结果。专利申请人对专利复审委员会的复审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一、专利的含义有两种 1、口语中的使用,仅仅指的是独自占有。例如这仅仅是我的专利。 2、在知识产权中有三重意思,比较容易混淆,具体包括: (1)专利权,指专利权人享有的专利权,即国家依法在一定时期内授予专利权人或者其权利继受者独占使用其发明创造的权利,这里强调的是权利。专利权是一种专有权,这种权利具有独占的排他性。非专利权人要想使用他人的专利技术,必须依法征得专利权人的授权或许可。 (2)指受到专利法保护的发明创造,即专利技术,是受国家认可并在公开的基础上进行法律保护的专有技术。专利在这里具体指的是受国家法律保护的技术或者方案。(所谓专有技术,是享有专有权的技术,这是更大的概念,包括专利技术和技术秘密。某些不属于专利和技术秘密的专业技术,只有在某些技术服务合同中才有意义。)专利是受法律规范保护的发明创造,它是指一项发明创造向国家审批机关提出专利申请,经依法审查合格后向专利申请人授予的该国内规定的时间内对该项发明创造享有的专有权,并需要定时缴纳年费来维持这种国家的保护状态。 (3)指专利局颁发的确认申请人对其发明创造享有的专利权的专利证书或指记载发明创造内容的专利文献,指的是具体的物质文件。 二、实质审查和初步审查不同之处主要有 1、实质审查是应申请人请求而作出的,且申请人需要同时缴纳费用,如果申请人在规定期限内未缴纳此项费用或未提出请求,则所提出的发明申请,即使已经公布,也将因此被视为撤回,也就是白白贡献给社会而不能获得专利权。初步审查请求则是提交申请之时默认提出的,申请人只需缴纳基本的申请费和公布费并提交符合法律要求的文件即可令其申请进入初步审查程序。 2、实质审查的内容比初步审查要多得多,要求也相对严格了很多,在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说明书公开程度、权利要求撰写是否符合要求等方面设立了更高的标准。符合标准则获得授权,不符合标准则被驳回。 3、因为标准更高、审查员工作量更大,所以实质审查程序持续时间也比初步审查要长很多。此期间内,申请人需要根据审查员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答复意见和对申请文件的修改,直至申请文件符合授权标准。否则审查员有权予以驳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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