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专利行政复议指的是什么 |
释义 | 专利行政复议是指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与专利申请人、专利权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产生争议,根据专利申请人、专利权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的请求,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对引起争议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复查并作出裁决的行为。 一、专利权人变更手续是什么 专利权人变更手续是: 1、个人或者单位向外国转让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必须经国家专利管理机关批准; 2、必须向专利管理部门申请认定和登记手续; 3、转让合同和著录项目变更申报书应当提交国家专利管理机关,同时缴纳费用; 4、国家专利管理机关在专利公报上公告后,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转让正式生效。 根据相关规定,专利申请权和专利权可以转让。转让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当事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并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登记,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予以公告。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转让自登记之日起生效。 二、专利办理登记手续有哪些 一、专利办理登记流程如下: 1、向国家专利行政部门提出申请。 2、按照规定提交申请材料,所需材料如下: (1)发明专利请求书; (2)说明书(说明书有附图的,应当提交说明书附图); (3)权利要求书; (4)摘要(必要时应当有摘要附图); (5)委托专利代理机构的,应提交委托书; (6)申请费用减缓的,应提交费用减缓请求书及相应的证明文件。 3、缴纳申请费 申请费以及其他费用都可以直接向专利局收费处或专利局代办处面交,或通过银行或邮局汇付。目前,银行采用电子划拨,邮局采用电子汇兑方式。缴费人通过邮局或银行缴付专利费用时,应当在汇单上写明正确的申请号或者专利号,缴纳费用的名称使用简称。汇款人应当要求银行或邮局工作人员在汇款附言栏中录入上述缴费信息,通过邮局汇款的,还应当要求邮局工作人员录入完整通讯地址,包括邮政编码,这些信息在以后的程序中是有重要作用的。费用不得寄到专利局受理处。 面交专利申请文件的,可以在取得受理通知书及缴纳申请费通知书以后缴纳申请费。通过邮寄方式提交申请的,应当在收到受理通知书及缴纳申请费通知书以后再缴纳申请费,因为缴纳申请费需要写明相应的申请号,但是缴纳申请费的日期最迟不得超过自申请日起两个月。 4、受理后进行初步审查 专利局收到发明专利申请后,需经初步审查。在初步审查合格之后,自申请日起满18个月,即行公布。专利局也可以根据申请人的请求早日公布其申请。 初步审查主要核查: (1)申请文件是否齐备; (2)形式上是否符合标准; (3)费用是否缴纳。 在初步审查中,专利局会针对以上事项发出补正通知书,由申请人进行补正。 5、初步审查后即行公布。 6、根据申请人的请求进行实质审查 发明申请公开之后,专利局在收到申请人的实质审查请求的情况下,启动实质审查。审查员发出审查意见通知书,在通知书对发明申请的新颖性、创造性、实用性等做出评价,并且指出申请文件中的实质缺陷。申请人答复审查意见,必要时修改申请文件。 如果申请人的答复克服了审查意见,审查员会发出授予专利权通知书。 如果申请人的答复没有克服审查意见,审查员会再次发出审查意见通知书或者发出驳回通知书。 7、答复专利局的各种通知书 (1)遵守答复期限,逾期答复和不答复后果是一样的。针对审查意见通知书指出的问题,分类逐条答复。答复可以表示同意审查员的意见,按照审查意见办理补正或者对申请进行修改;不同意审查员意见的,应陈述意见及理由; (2)属于格式或者手续方面的缺陷,一般可以通过补正消除缺陷;明显实质性缺陷一般难以通过补正或者修改消除,多数情况下只能就是否存在或属于明显实质性缺陷进行申辩和陈述意见; (3)对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申请的补正或者修改均不得超出原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书记载的范围,对外观设计专利申请的修改不得超出原图片或者照片表示的范围。修改文件应当按照规定格式提交替换页; (4)答复应当按照规定的格式提交文件。如提交补正书或意见陈述书。一般补正形式问题或手续方面的问题使用补正书,修改申请的实质内容使用意见陈述书,申请人不同意审查员意见,进行申辩时使用意见陈述书。 8、实质审查通过后,授权发给发明专利证书,同时予以登记和公告 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申请经初步审查,发明专利申请经实质审查,未发现驳回理由的,专利局将发出授权通知书和办理登记手续通知书。申请人接到授权通知书和办理登记手续通知书以后,应当按照通知的要求在两个月之内办理登记手续并缴纳规定的费用。在期限内办理了登记手续并缴纳了规定费用的,专利局将授予专利权,颁发专利证书,在专利登记簿上记录,并在专利公报上公告,专利权自公告之日起生效。未在规定的期限内按规定办理登记手续的,视为放弃取得专利权的权利。 二、办理登记手续应缴纳的费用: 1、专利登记费(包括公告印刷费用); 2、授权当年的年费、印花税; 3、发明专利申请授权时,间距申请日超过两年的,还应当缴纳申请维持费; 4、授权当年按照办理登记手续通知书中指明的年度缴纳相应费用。 三、、申请专利需要具备如下法定条件: 1、主体适格。即申请人是专利权人或其授权的人; 2、材料齐全; 3、时间合适。即要在规定期限内申请专利局进行实质审查; 4、客体适格。即专利要具有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 综上所述,专利办理登记需要按照向国家专利行政部门提出申请、按照规定提交申请材料等流程进行,专利侵权诉讼赔偿范围包括专利权人因为侵权所受到的损失确定、若损失无法确定,则按照侵权人因为侵权所获得的利益等。 四、发明专利请求书的主要内容如下: 1、发明、实用新型或者外观设计的名称; 2、申请人是中国单位或者个人的,其名称或者姓名、地址、邮政编码、组织机构代码或者居民身份证件号码;申请人是外国人、外国企业或者外国其他组织的,其姓名或者名称、国籍或者注册的国家或者地区; 3、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的姓名; 4、申请人委托专利代理机构的,受托机构的名称、机构代码以及该机构指定的专利代理人的姓名、执业证号码、联系电话; 5、要求优先权的,申请人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以下简称在先申请)的申请日、申请号以及原受理机构的名称; 6、申请人或者专利代理机构的签字或者盖章; 7、申请文件清单; 8、附加文件清单; 9、其他需要写明的有关事项。 五、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申请的说明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技术领域:写明要求保护的技术方案所属的技术领域; 2、背景技术:写明对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理解、检索、审查有用的背景技术;有可能的,并引证反映这些背景技术的文件; 3、发明内容:写明发明或者实用新型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以及解决其技术问题采用的技术方案,并对照现有技术写明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 4、附图说明:说明书有附图的,对各幅附图作简略说明; 5、具体实施方式:详细写明申请人认为实现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优选方式;必要时,举例说明;有附图的,对照附图。 三、专利侵权怎么处理? 1、协商与和解:专利权人和被控侵权人均可自行协商或在其他第三方的调解、斡旋下达成和解协议,解决纠纷。2、行政裁决或协调专利权人在侵权人侵权事实和证据充分确凿的情况下,可向专利局等有关行政部门举报,由其采取行政措施,对侵权人的侵权行为进行调查核实后作出行政处罚。3、向法院起诉:专利权人在发现侵权人侵犯其专利权后,亦可径自向侵权行为地、被告所在地等相关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停止侵权行为赔偿经济损失等。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四十一条专利申请人对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驳回申请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个月内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请求复审。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复审后,作出决定,并通知专利申请人。 专利申请人对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的复审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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