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只要房屋赠与合同是双方的真实意思,就具有法律效力,撤销权的行使分为任意撤销和法定撤销; 一、赠与关系建立,受赠人未占有,赠与人在使用该房屋及其产权证书前,可行使任意撤销权; 二、赠与关系建立,受赠人占有,使用房屋及其产权证书,但未办理过户手续的,赠与人一般不得行使任何撤销权; 三、房屋赠与合同公证后一般不能撤销; 撤销权只有在法定撤销的情况下才能行使,如: 1、严重侵犯赠与人或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2、有义务支持赠与人而不履行; 3、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五十八条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