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货物因不可抗力灭失的,托运人还要交运费吗 |
释义 | 货物因不可抗力灭失的,托运人不再需要交运费。 货物运输合同中,托运人有支付运费和其他有关费用的义务。但是,我国法律规定,货物在运输过程中因不可抗力灭失,未收取运费的,承运人不得请求支付运费;已经收取运费的,托运人可以请求返还。因此,货物运输合同中,货物在运输过程中因不可抗力灭失的,托运人不再需要交运费。 货物托运人是否承担连带责任 货物托运人在货物运输过程中存在申报不实或者遗漏重要情况等行为,造成承运人损失的,托运人要承担连带责任。 货物运输遭遇暴雨致损属于不可抗力吗 货物运输遭遇暴雨致损不属于不可抗力。 货物运输途中突遭暴雨,货物承运人虽不能避免暴雨的发生,但依据现有的天气预报等科技手段,结合运输行业的运输惯例,承运人主观上应当预见运输过程中的天气情况,因而暴雨不符合不可抗力“不能预见”的要件;依据当事人双方签订的运输合同,承运人应使用全封闭的运输集装箱运输货物,暴雨发生时,承运人应及时启用雨衣等应急设备包扎货物以避免淋湿,因而暴雨也非行为人“不能克服”的事件。据此,因暴雨天气不能符合不可抗力的全部构成要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百三十五条 【货物因不可抗力灭失的运费处理】货物在运输过程中因不可抗力灭失,未收取运费的,承运人不得请求支付运费;已经收取运费的,托运人可以请求返还。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该内容由 杨振军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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