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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企业集团登记管理暂行规定废止了吗
释义
    没有废止。企业集团是指以资本为主要联结纽带的母子公司为主体,以集团章程为共同行为规范的母公司、子公司、参股公司及其他成员企业或机构共同组成的具有一定规模的企业法人联合体。企业集团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企业集团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企业集团的母公司注册资本在5000万元人民币以上,并至少拥有5家子公司;
    (二)母公司和其子公司的注册资本总和在1亿元人民币以上;
    (三)集团成员单位均具有法人资格。国家试点企业集团还应符合国务院确定的试点企业集团条件。
    一、公司法注册集团公司的条件包括哪些内容
    条件如下:
    1、企业集团的母公司(核心企业)注册资本在5000万元人民币以上,并至少拥有5家子公司;
    2、母公司(核心企业)和其子公司的注册资本总和在1亿元人民币以上;
    3、企业集团的母公司(核心企业)应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
    全民所有制企业可以作为核心企业组建企业集团,但注册资金应在1亿元人民币以上;
    4、集团成员单位均具有法人资格。
    二、国家对于集团公司的规定都有哪些?
    概括归纳有以下几项:
    一、设立条件。分为一般条件和具体条件,一般条件即企业利益的一致性;适宜的经济环境和政策法律环境。具体条件即企业集团的母公司注册资本在5000万人民币以上,并至少拥有5家子公司;
    母公司与子公司的注册资本总和在1亿元人民币以上;集团成员单位均具有法人资格,国家试点集团还应符合国务院确定的公司集团条件。
    二、集团公司的法律关系。母子法律关系:母子公司各为独立的法人实体;母公司实际控制子公司;母子公司的控制关系源于股权和契约。
    其法律规制有对子公司的利益保护;对公司少数股东利益的保护;对公司的债券人利益的保护。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第十四条企业集团名称应当与控股企业名称的行政区划名称、字号、行业或者经营特点一致。控股企业可以在其名称的组织形式之前使用“集团”或者“(集团)”字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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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31 20:52: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