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设立一人有限公司的条件一般是什么 |
释义 | 一、一人公司设立条件是一下事项: 1、制定了公司章程; 2、有公司的营业住所; 3、有出资; 4、有公司名称;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在公司登记中注明自然人独资或者法人独资,并在公司营业执照中载明。 二、一人公司股东连带责任的情形有哪些 根据《公司法》第六十三条之规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该规定要求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将公司的财产与个人的财务严格分离,且股东应就其个人财产是否与公司财产相分离负举证责任。 证明一般有限公司股东财产和公司的财产混同的举证责任,举证责任采取“谁主张谁举证”的分配原则。但《公司法》对于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举证责任的倒置,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应当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三、一人公司需要交社保吗 一人公司需要交社保。如果用人单位不购买社会保险的,属于违法行为,要承担法律责任。用人单位应当自行申报、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缓缴、减免。 用人单位应当自行申报、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缓缴、减免。职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将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明细情况告知本人。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五十七条,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适用本节规定;本节没有规定的,适用本章第一节、第二节的规定。本法所称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是指只有一个自然人股东或者一个法人股东的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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