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设立股份有限责任公司的有多少种方式 |
释义 | 法律分析:一是全部资本由发起人缴纳,二是由发起人缴纳一部分,其余部分由募集而来。相应的就产生了发起设立和募集设立两种股份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方式 发起设立,是指由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的全部股份而设立公司。 以这种方式设立公司的特点是:不向社会公开募集股份,设立公司简便,只要发起认足了股份就可以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但它要求各个发起人有比较雄厚的资金。 募集设立,是指由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股份的一部分,其余股份向社会公开募集或者向特定对象募集而设立公司。以募集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只需投入较少的资金,就能够从社会上聚集到较多的资金,从而使公司能够迅速聚集到较大的资本额。但是,由于摹仿设立涉及到发起人以外的人,所以,法律对摹仿设立规定了较为严格的程序,以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七十七条 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可以采取发起设立或者募集设立的方式。 发起设立,是指由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的全部股份而设立公司。 募集设立,是指由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股份的一部分,其余股份向社会公开募集或者向特定对象募集而设立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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