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粤省事失业保险金应该怎么领取? |
释义 | 申请时限、申请方式、审核要求。失业人员可在2020年12月31日前,凭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通过线上或服务窗口向失业地社保经办机构申领失业补助金。通过线上申领的,失业人员可登录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服务平台、广东人社APP、粤省事、以及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等平台申领。 失业补助金领取期限规定。失业补助金领取期限最长为6个月,自失业人员符合条件的当月起计算。在2020年3月至12月期间,只要有符合申领失业补助金条件的月份,在2020年12月31日前,均可向失业地社保经办机构申领。 失业补助金发放、其他有关待遇规定。失业补助金按月发放;失业人员领取失业补助金期满、被用人单位招用(重新就业)并以单位职工身份参加失业保险、死亡、应征服兵役、移居境外、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被判刑收监执行的,停发失业补助金;计发失业补助金,不核减参保缴费年限,不享受其它失业保险待遇;发放失业补助金期间,不办理失业保险关系转出(转入)。 一、失业保险金能领多少个月? 失业保险金的单次最长申领期限为24个月,具体的申领期限与失业人员曾缴纳失业保险的年限有关,一般来说,失业保险累计缴费年限满1年,不足5年的,最长可以领取12个月的失业保险金;失业保险累计缴费年限满5年,不足10年的,最长可以领取18个月的失业保险金;失业保险累计缴费年限满10年及以上的,最长可以领取24个月的失业保险金。具体以各地政策规定为准。 法律依据: 《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九条 用人单位应当及时为失业人员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告知其按照规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权利,并将失业人员的名单、档案等资料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七日内报送当地经办机构。 失业人员档案由公益性职业介绍机构、人才交流服务机构代管的,代管机构应当自收到用人单位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证明之日起七日内,将失业人员的有关证明材料报送当地经办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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