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广州荔湾区计生服务证办理对象? |
释义 | 律师分析: 凡广东本省户籍已婚育龄妇女(含未办理结婚登记已生育者、离婚、丧偶者、未婚收养者),均可以按照规定在户籍所在地领取《计划生育服务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 第三十二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合理配置、综合利用卫生资源,建立、健全由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和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医疗、保健机构组成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网络,改善技术服务设施和条件,提高技术服务水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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