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补办离婚协议不能在外地民政局补办。补办离婚协议的,应当去原办理离婚登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办。根据规定,办理离婚登记时,是需要提交本人的身份证、结婚证以及离婚协议书的,婚姻登记机关对于离婚协议书会有备案。 一、离婚和协议都丢了,怎么办 在夫妻办理协议离婚时,需要向民政局提交离婚协议书,该离婚协议书是一式三份,也就是在民政局留了一份归档。离婚协议书丢失是可以补办的,您只要拿着您的离婚证和自己的有效身份证或户口本,到婚姻登记中心申请查阅离婚档案。 二、女方没迁户口离婚需要户口本吗 需要户口本的。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1、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2、本人的结婚证;3、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也可以在民政局当场按统一格式填写。若户口本丢失,本人写出户口丢失原因和申请补办报告,办理遗失申明(登报等);凭本人报告,遗失声明原件,单位证明或街道居委会证明到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申报补办手续。 三、没结婚证离婚的程序 如果男女双方一直没有办理结婚登记,分手不需要离婚程序。如果结婚证丢失可以补办,补办完结婚证之后,夫妻协议离婚的,夫妻双方带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本人的结婚证;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七条 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