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首先,需要持社会保障卡在定点医院办理入院登记。 其次,需要向医院交纳住院押金(定点医疗机构向参保人员收取的押金不得超过预计医疗费总额的30%,医保个人账户余额在3000元以上的,可以使用社保卡压低住院押金)。 最后,等出院结算时,定点医院刷社会保障卡会直接报销结算。其中住院押金用于冲减个人支付的医疗费用,多退少补。 但是要注意的是,以下计算出的医疗费用不包括在内: 1、不在“三个目录”范围内的药品、检查项目、治疗和生活服务设施费用等全自费医疗费用; 2、乙类药品需要个人先行自付10%,剩余90%的费用再纳入医保报销范围,然后按比例报销; 3、部分支付的诊疗项目需先行自付15%,剩余85%的费用再纳入医保报销范围按比例报销。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三十条 下列医疗费用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 (一)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 (二)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 (三)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 (四)在境外就医的。 医疗费用依法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第三人不支付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