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申请身份证的所需证件是什么? |
释义 | 申请居民身份证需要提供身份证明、就业、就学、居住证明材料。不符合异地办理条件的情况包括首次申领、身份不一致、伪造、买卖、冒领、骗领、冒用证件、不良信用记录等。需申请人回户籍地公安机关办理。 法律分析 一、证明身份的证件: 1、居民户口簿; 2、本人的学生证、毕业证、结婚证、驾驶证(其中之一)或贴有本人近期照片的其它证件或证明。 二、证明就业、就学、居住的证明材料: 1、居住证; 2、在居住地公安机关办理暂住登记的,可提供公安机关核验过的登记材料; 3、证明合法稳定就业的,需提供劳动合同、工商执照等相关材料; 4、证明合法稳定就学的,需提供经教育部门注册的学生证或学籍证明等相关材料; 5、证明合法稳定居住的,需提供房屋权属证明或房屋租赁合同等相关材料。 三、不予居民身份证异地办理的主要情形 1、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的;与公安机关人口信息不一致、因相貌特征发生较大变化,且居民身份证未登记指纹信息难以确认身份的; 2、有伪造、变造、买卖、冒领、骗领、冒用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护照、驾驶证和买卖、使用假证的人员,以及国家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推送的不良信用记录人员等的情况,需要申请人回户籍地公安机关申请办理,受理点民警将为不符合异地受理条件的申办人现场解答。 拓展延伸 申请身份证的材料清单及办理流程 申请身份证的材料清单及办理流程包括以下几个步骤。首先,准备好以下所需证件:有效的身份证明、户口簿或居住证明、近期一寸彩色照片等。其次,前往当地公安局户籍管理部门或居住地派出所提交申请表格,并递交所需证件的复印件和原件。然后,进行现场面试和指纹采集等程序。接下来,缴纳相关费用,并等待审批。最后,领取身份证。办理流程可能会因地区而有所不同,建议咨询当地公安机关或查阅相关官方网站获取最新信息。请注意,以上仅为一般性指导,具体要求可能因地区和个人情况而有所差异。 结语 办理居民身份证需要提供身份证明、就业、就学、居住证明材料。不符合异地受理条件的申办人需回户籍地公安机关申请办理。具体办理流程包括准备证件、提交申请、面试指纹采集、缴费审批、领取身份证。请咨询当地公安机关或官方网站获取最新信息。注意个人情况和地区可能会有差异。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 第十条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应当填写《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交验居民户口簿。 第十一条国家决定换发新一代居民身份证、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公民姓名变更或者证件严重损坏不能辨认的,公民应当换领新证;居民身份证登记项目出现错误的,公安机关应当及时更正,换发新证;领取新证时,必须交回原证。居民身份证丢失的,应当申请补领。 未满十六周岁公民的居民身份证有前款情形的,可以申请换领、换发或者补领新证。 公民办理常住户口迁移手续时,公安机关应当在居民身份证的机读项目中记载公民常住户口所在地住址变动的情况,并告知本人。 第十二条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 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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