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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二类住宅用地兼容商业用地 -土地所有权
释义
    法律分析:
    土地使用者需要改变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限定的土地用途的,应当征得出让方认可并经土地管理部门和城市规划部门准许,依照本章有关限定再次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调整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解决登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 第十二条 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
    (一)寓居用地七十年;
    (二)工业用地五十年;
    (三)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五十年;
    (四)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四十年;
    (五)综合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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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3 23:31: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