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后该土地上新增的建筑物怎么办? |
释义 | 法律分析:根据我国《民法典》第417条的规定,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后,该土地上新增的建筑物不属于抵押财产。该建设用地使用权实现抵押权时,应当将该土地上新增的建筑物与建设用地使用权一并处分,但新增建筑物所得的价款,抵押权人无权优先受偿。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四百一十七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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