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出院记录和死亡记录都要写吗? |
释义 | 法律分析: 出院记录(包括死亡记录)作为医疗文书的组成部分,体现医院的医疗文书质量,反映医师的业务素质和工作态度,规范书写出院记录(包括死亡记录)是经治医师基本技能。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八条 公民死亡,城市在葬前,农村在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死亡登记,注销户口。公民如果在暂住地死亡,由暂住地户口登记机关通知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注销户口。 公民因意外事故致死或者死因不明,户主、发现人应当立即报告当地公安派出所或者乡、镇人民委员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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