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辞职 提前30天书面通知单位, 试用期 提前3天通知单位,正常离职,单位不能扣劳动者 工资 ;擅自离职,单位也只能根据劳动者给单位造成的实际损失要求劳动者赔偿。 由于公司 克扣工资 ,当事人要求经济补偿,可以向当地 劳动监察 行政部门进行举报。 《 劳动合同法 》第八十五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 加班费 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 最低工资标准 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 赔偿金 : (一)未按照 劳动合同 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 加班 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 终止劳动合同 ,未依照本 法规 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