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认定 |
释义 | 如果债务人同时符合下列情形的,可认定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债务关系依法成立;当事人约定的债务的履行期限已经届满;但是债务人尚未完全清偿其债务的。 一、借据和欠据的区别是什么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在2020年颁布的最新司法解释规定,欠据与借据都能够作为证明民间借贷关系确实存在的证据。换句话说,在司法解释层面,二者并不存在特别大的区别。但是,在司法实践中,欠据与借据确实存在着一定的差别。首先,二者背后代表的债权性质不同。欠据主要代表的是,债务人因为没有及时履行债务,从而产生的债权债务关系,这种债权的清偿期已经届满。借据代表的是,尚未约定具体清偿期的债权,在借据中,债权债务合同并没有约定具体的履行期。但是总体来说,欠据与借据都是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书面证明,二者在法律效力上并不存在差别,只是对于债权的性质存在部分差别。 二、欠信用卡能向金融机构申请延期还款吗? 欠信用卡不能向金融机构申请延期还款。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的,债权人可以留置已经合法占有的债务人的动产,并有权优先赔偿该动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债务人未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当事人约定实现抵押的,人民法院依法扣押抵押财产的,抵押权人有权自扣押之日起收取抵押财产的天然或者法定滋息,但抵押权人未通知应当清偿法定滋息义务人的除外。 三、父亲死后欠债子女是否有义务偿还 父亲死后欠债子女一般没有义务偿还。 但如果子女继承父亲遗产的,应当在继承的遗产的实际价值范围内,对父亲的债务承担相应的清偿责任。且子女自愿偿还的不在此范围内。债务清偿途径就是指解除债权债务关系的方法。 主要分两大类: 1、正常途径是债务人依据约定履行债务时所采用的方法。如企业到期足额以现金或银行存款还银行贷款、支付供货厂商的应付货款;用合质合量的产品或劳务偿付预收货款等; 2、特殊途径,由于债务企业暂时的偿债能力或约定条件的变更等原因,不能履行其债务时所采用的方法。 依具体情况的不同,有以下方式: 1、协商,是因债务人的原因到期不能履行债务,经与债权人协商,由债权人做出让步,同意延期偿还并免除债务人违约责任的一种方法; 2、调解,因债务人的原因不能约期履行债务而又不能与债权人协商一致时,经由中间人调停,促成双方当事人谅解,达成新的协议,使债务得到解决的一种方法; 3、仲裁,双方当事人将争议交给共同信任并无直接利害关系的第三者或专业仲裁机构做出裁决,双方有义务履行的解决债务纠纷的方法; 4、判决,双方当事人不能通过协商等方式解决债务纠纷,当事人的一方到法院起诉,请求法院通过审判程序解决债务纠纷的方法。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下列情形同时存在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 (一)债权债务关系依法成立; (二)债务履行期限已经届满; (三)债务人未完全清偿债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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