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应该确定? |
释义 | 一、如何确定主债务届满之日 约定还款之日到期后,就是主债务届满之日。如果没有约定还款期限,要合理期限告知债务人还款,合理期限之日到期后,可以确定为主债务届满之日。 二、借款期限未到能否起诉要求还款 根据法律规定,借款⼈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该条法律规定既约束借款⼈,同时亦适⽤于出借⼈,⼀般情况下,除⾮另有约定 三、主债务诉讼时效期间届满的之后会怎么样 (一)债务人可以不履行债务; (二)债权人丧失胜诉权。债权人告到法院,如果法院审查认为没有正当理由而时效已过的话,就不能判他胜诉。在法学上,将已过诉讼时效的债务称为“自然债务”。 (三)诉讼时效届满后,债务人由于不知道时效规定或者明知道时效规定而自愿履行债务的,不得又以时效已过为由请求返还。 (四)诉讼时效期满的债权可以用来抵销其他债务。 (五)诉讼时效期间同时适用于主债和从债。 四、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三年内可以申请诉讼吗 可以起诉。但是对方拥有抗辩权 拓展内容: 只有借条复印件起诉还钱可以吗 实际中,到法院起诉还钱,法院会审查是否有“借款事实”和“借款合意”。 具体地,法院是从以下进行确定: 1、借款合意 双方对借款达成一致,以借条、欠条和口头协议约定。 不过,起诉至法院后,法院通常是审查借条的原件,确认是否存在借款关系,而借条复印件不能独立做证据使用,要以其他证据佐证。 提供借条复印件,提供其他证据佐证时,可以拿出能够证明有欠款事实和欠款金额的其他证据,如银行转账记录、电话录音、证人证言等。 2、借款事实 实际中,具体是以收条、转账凭证、证人证言等证明存在借款事实,法院审查时还会结合借款金额、出借人支付能力、当事人之间的关系以及当事人陈述的交易细节等进行判断。 因此,一般地,只有借条复印件,其实很难证明双方存在借款关系,法院为避免出借人收到还款后再次主张债权,导致借款人利益损失,所以债权人起诉还钱将很难被支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六十八条(借款合同形式和内容)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第六百七十五条(借款人返还借款的期限)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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