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物业更名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
释义 | 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由一个部门统一负责房产管理和土地管理工作的,可以制作、颁发统一的房地产权证书,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将房屋的所有权和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的确认和变更,分别载入房地产权证书。业主更名也就是我们常说的房产证更名 手续为: 直接添加房产证上的名字:只需携带结婚证、房屋两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当地是房产交易“变更登记”窗口办理即可。通过赠与的方式:双方需签订赠与合同,且赠与合同必须办理公证手续,缴纳一定的手续费,契税等费用。过程需要到相关部门办理正式的房屋权变更登记手续后,这种赠与行为才具有法律效力。通过买卖的方式进行:提供双方的身份证,户口本,房产证,购房合同,共同买或者卖的还需要双方结婚证。上述所需资料需提供原件、以及经客户核实与原件相符并签名的复印件1份,企事业单位客户在复印件签名及加盖公章。办理过户业务前需结清已发行的电费。办理业务时,居民客户需在“用电业务单”上签名确认,企事业单位客户须在“用电业务单”加盖公章。 物业企业备案: 首先你要向相关部门申请物业合同备案申请表,当然物业公司必须有相应的资质证书。如果是正当经营的物业公司,也必须有营业执照,物业公司的组织机构代码证也是必不可少的。房地产的项目负责人的证件以及项目负责人和物业公司之间签订的一系列合同证明,还有你必须证明公司合法来源的一些材料,以及其他国家法律规定的明的一些补充材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一十七条 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不动产权属证书记载的事项,应当与不动产登记簿一致;记载不一致的,除有证据证明不动产登记簿确有错误外,以不动产登记簿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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