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根据新加坡经济发展局对全球商业投资者计划(即新加坡投资 移民 ),以下为订立的新的考核准则:拥有 创业 与经商经验的申请者必须符合以下条件:申请者必须拥有至少三年的 创业 记录,并提交公司最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须附有公证处以及审计会计师事务所的印章)。公司的主营业额准则公司上一年的主营业额必须达到新币一千万元以上。(经营房地产或贸易生意的公司的上一年主营业额必须达到新币二千万元以上)公司最近三年的主营业额平均额必须达到新币一千万元以上。(经营房地产或贸易生意的公司最近三年的主营业额平均额必须达到新币二千万元以上)申请者可将其他生意的营业额合并以达到要求准则。公司的净利润准则公司上一年的净利润,需要达到人民币一千万元以上。其他考量因素包括申请者在其公司所拥有的股份权、职责范围以及公司的利润总额成绩等等。无 创业 与经商经验的高级经理级申请者必须符合以下的条件:申请者必须拥有十年以上的企业管理经验。申请者必须是该公司的高级主管,如主席、首席执行官、执行总裁、首席运营官、业务总裁、首席财务官、首席科技官等。申请者任职的公司的上一年主营业额必须达到新币一亿元以上。申请者的投资方法必须是以一百万新元或以上投资在全新的业务,或者在扩充现有业务上。新加坡入籍要求新加坡的入籍要求,需两年内住满一年通过全球商业投资者计划获得新加坡永久居民签证申请人,如果主申请人没有达到入籍的居住要求的话,则其家人的入籍申请,将会受到影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