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候选代表人的差额不应少于 |
释义 | 代表候选人的差额不少于百分之多少 代表候选人的差额不少于应选人数的20%。 代表的名额一般为100名至200名,最多不超过300名。具体名额由召集党员代表大会的党组织按照有利于党员了解和直接参与党内事务,有利于讨论决定问题的原则确定,报上级党组织批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机构实行民主集中制的原则。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都由民主选举产生,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 国家行政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都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 中央和地方的国家机构职权的划分,遵循在中央的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地方的主动性、积极性的原则。 代表候选人的差额不少于应选人数的百分之多少 代表候选人的差额不少于应选人数的20%。 代表的名额一般为100名至200名,最多不超过300名。具体名额由召集党员代表大会的党组织按照有利于党员了解和直接参与党内事务,有利于讨论决定问题的原则确定,报上级党组织批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机构实行民主集中制的原则。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都由民主选举产生,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 国家行政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都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 中央和地方的国家机构职权的划分,遵循在中央的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地方的主动性、积极性的原则。 什么是候选人 候选人,选举国家权力机关代表或公职人员时先提出供选举人选举的人员。在选民登记、公布选民名单以后,即按选区提出候选人。西方国家对议员、总统和副总统的候选人有国籍、年龄、财产、居住期限、教育程度、种族、民族和性别等方面的限制。候选人通常由所属政党提出。如候选人本人提出,则须提交申请书并要有一定数额的选民签名支持(如英国、印度等国)。自荐和推荐均须交付一定数额的选举保证金;如其选票达不到一定票额时,选举保证金即不予退还。 中国法律上的差额选举的差额比例是多少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在选民直接选举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时,选区全体选民的过半数参加投票,选举有效。代表候选人获得参加投票的选民过半数的选票时,始得当选。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在选举上一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时,代表候选人获得全体代表过半数的选票时,始得当选。获得过半数选票的代表候选人的人数超过应选代表名额时,以得票多的当选。如遇票数相等不能确定当选人时,应当就票数相等的候选人再次投票,以得票多的当选。获得过半数选票的当选代表的人数少于应选代表的名额时,不足的名额另行选举。另行选举时,根据在第一次投票时得票多少的顺序,按照本法第三十条规定的差额比例,确定候选人名单。如果只选一人,候选人应为二人。依照前款规定另行选举县级和乡级的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时,代表候选人以得票多的当选,但是得票数不得少于选票的三分之一;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在另行选举上一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时,代表候选人获得全体代表过半数的选票,始得当选。(附)第三十条全国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候选人的名额,应多于应选代表的名额。由选民直接选举的代表候选人名额,应多于应选代表名额三分之一至一倍;由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上一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候选人的名额,应多于应选代表名额五分之一至二分之一。 什么是候选人初步人选 候选人初步人选:在党内选举中,是指根据规定的程序和要求,由召集党代表大会(党员大会)的党的委员会或代表选举单位党的委员会,在组织所属党组织(党员领导干部)、党员进行推荐提名的基础上,提出的委员或代表候选人意向性人选。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第八条 该内容由 吴银书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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