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夫妻一方所欠的债务可以执行夫妻共同房产,对于被执行人与他人共有的财产,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冻结,并且及时通知共有人,一般法院会执行被执行人份额的财产。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四条02【 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 债权人 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