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房产证上只有夫妻一方的名字,归谁所有要区分以下情况: 1、夫妻一方婚前购房,婚前登记在一方名下,该房屋归购房人所有,属于其个人财产; 2、如有抵押贷款,婚后收入清偿的,视为共同财产清偿个人债务,离婚分割财产时,房屋一方应将婚姻期间偿还的全部贷款的一半返还给另一方,剩余未偿债务为个人债务; 3、夫妻一方婚前买房,婚后以一方名义登记。该房屋由夫妻双方共有,属于共同财产。如果有抵押贷款,也会转为共同债务; 4、如果一方婚前支付的首付和抵押贷款未明确表示属于共同所有,则应属于其个人财产。离婚时,应先以房屋价值补偿还款,再分配房屋。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