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婚前购买的房产:1、一人出资买房,登记在该方名下,归登记方所有,离婚时不分割;2、一人首付,婚后共同还贷,如果是登记在一方名下,那么房子归该方所有,但是应给另一方经济补偿;婚后买房一般包括:1.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买房,并登记在一方名下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应当分割。2.所购房产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的名下,该不动产则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