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可以不退赃只缴纳罚金吗? |
释义 | 退赃不是法定刑罚,与罚金不是选择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四条,犯罪分子违法所得应予追缴或退赔,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返还,违禁品和供犯罪所用财物应予没收,没收的财物和罚金应上缴国库,不得挪用和自行处理。 法律分析 一般不能不退赃只交罚金。虽然退赃不是法定的刑事处罚,与罚金不是选择关系,对于法院判决罚金的同时,仍然可以要求对违法所得予以追缴或者退赔。警方办案之后赃款是会在计算时候备案的,一般都会要求退赃,主动退赃的还可以减轻刑罚。可以不退赃只交罚金吗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四条 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违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应当予以没收。没收的财物和罚金,一律上缴国库,不得挪用和自行处理。 拓展延伸 违法犯罪行为是否可以通过缴纳罚金来替代退赃? 根据我对相关法律的了解,对于违法犯罪行为,通常是需要进行退赃的。退赃是指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价值应当返还给受害人或者上交国家。然而,在某些情况下,法律允许被告人通过缴纳罚金来替代退赃。这通常发生在以下情况下:首先,被告人能够证明所得款项已经全部用于合法用途,没有剩余;其次,被告人能够积极配合调查、坦白交代犯罪事实,并主动退赃的意愿能够得到认可。然而,这种情况属于例外,并非所有犯罪行为都可以通过缴纳罚金来替代退赃。具体的法律规定和判决结果会根据不同的案件和司法实践而有所不同。因此,在面临类似问题时,建议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取准确的法律意见和指导。 结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四条的规定,犯罪分子的违法所得应予以追缴或责令退赔。尽管退赃不是法定的刑事处罚,与罚金不是选择关系,但在某些情况下,被告人可以通过缴纳罚金来替代退赃。然而,这种情况属于例外,具体的法律规定和判决结果会因案件和司法实践而异。因此,在类似问题中,建议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得准确的法律意见和指导。 法律依据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八章 侦 查 第三节 询问证人、被害人 第二百一十条 询问证人、被害人,可以在现场进行,也可以到证人、被害人所在单位、住处或者证人、被害人提出的地点进行。在必要的时候,可以书面、电话或者当场通知证人、被害人到公安机关提供证言。 询问证人、被害人应当个别进行。 在现场询问证人、被害人,侦查人员应当出示人民警察证。到证人、被害人所在单位、住处或者证人、被害人提出的地点询问证人、被害人,应当经办案部门负责人批准,制作询问通知书。询问前,侦查人员应当出示询问通知书和人民警察证。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八章 侦 查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一百九十六条 当事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利害关系人对于公安机关及其侦查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有权向该机关申诉或者控告: (一)采取强制措施法定期限届满,不予以释放、解除或者变更的; (二)应当退还取保候审保证金不退还的; (三)对与案件无关的财物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措施的; (四)应当解除查封、扣押、冻结不解除的; (五)贪污、挪用、私分、调换、违反规定使用查封、扣押、冻结的财物的。 受理申诉或者控告的公安机关应当及时进行调查核实,并在收到申诉、控告之日起三十日以内作出处理决定,书面回复申诉人、控告人。发现公安机关及其侦查人员有上述行为之一的,应当立即纠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一编 总则 第四章 刑罚的具体运用 第八节 时效 第八十八条 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被害人在追诉期限内提出控告,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予立案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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