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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交通事故认定书可以查看吗
释义
    交通事故认定书并不属于证据种类中的鉴定结论。交通事故认定书是公安交通管理部门通过对交通事故现场勘察、技术分析和有关检验、鉴定结论作出的对事故责任的认定,而鉴定结论是由专业人员提出的专门性意见,两者是有区别的。
    一、交通事故中为什么要做痕迹鉴定
    1、寻找发现事故现场痕迹物证,确定第一次接触点
    寻找发现交通事故现场的痕迹物证,是痕迹检验的一项重要任务,要按照勘查刑事案件现场的规范要求,对事故现场进行认真细致地勘验,寻找发现与事故有关的痕迹物证。有的事故现场,车辆之间或车辆与人体之间可能连续发生多次接触,对于事故责任认定而言,第一次接触的痕迹物证鉴定具有十分重要作用,因此一定要准确认定第一次接触点。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三条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并送达当事人。
    2、对事故有关的主要痕迹物证进行检验鉴定,为事故责任认定提供证据
    对发现提取的痕迹物证,通过观察痕迹的新鲜程度,记录痕迹形态、大小、高度和方向,寻找痕迹间的对应关系,分析痕迹的形成过程,判断痕迹与事故间的关系(是否为该事故所产生),得出同一认定或检验意见或否定结论。在交通事故的痕迹检验中,大多数属种类认定,例如,油漆、橡胶等附着物,碰撞痕迹和刮擦痕迹的检验等。在一定条件下,有些痕迹物证的鉴定可以作出同一认定结论,如,车辆脱落的某一碎片的整体分离痕迹就可以做出同一认定的结论。
    3、分析推断事故的形成过程,为事故处理提供参考依据
    根据对事故车辆的痕迹检验,结合调查访问、人体损伤检验等有关情况综合分析推断事故的形成过程。交通事故现场是交通肇事行为的客观记录和反映,现场勘验提取的痕迹物证越多,勘验越详细,事故原因的分析就越清楚,从某种意义上讲,事故形成过程的分析就是根据现场勘验所获得的各种痕迹物证的检验鉴定,对已经发生的交通事故进行再现。
    二、鉴定结论属于什么证据?
    鉴定结论属于证据的一种。在诉讼中运用专门知识或技能,对某些专门性问题进行检验、分析后所作出的科学判断,称为鉴定。鉴定结论不同于证人证言等人证,因为鉴定人没有直接或间接感知案件情况,鉴定结论是表述判断意见而不是陈述事实情况,证据的产生所依据的是科学技术方法而不是对有关情况的回忆。
    条文依据:《刑事诉讼法》第42条、《刑事诉讼法》第63条、《行政诉讼法》第31条明确规定,鉴定结论是证据的一种。
    三、轻微的交通事故协商不了怎么办
    轻微交通事故协商不了应当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三条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并送达当事人。以上是对这个问题的解答。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二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获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有条件的地方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试行在互联网公布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但对涉及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应当保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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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29 8:59: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