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1.全国人大常委会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常设机构。负责全国人大闭会期间的日常工作。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国家的最高权力机关,是最高立法机关。 2.国务院是国家最高行政机关。 它们的各自工作职能在《宪法》,《组织法》中都有明确表述。 它们的关系:国务院由全国人大选举产生,向全国人大负责,受全国人大监督。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第五十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它的常设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五十八条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行使国家立法权。 第八十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即中央人民政府,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是最高国家行政机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