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拆迁安置房的使用有什么限制?能否出租或转卖? |
释义 | 法律分析:拆迁安置房的使用受到限制,不能随意出租或转卖。因为拆迁安置房属于国家提供的公共福利性的住房资源,使用权属于被拆迁人。被拆迁人只能以居住为目的使用,不得转让、转租或者以其他形式转让使用权或收益权,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在法律层面上,违反规定的行为将面临行政处罚以及民事诉讼等法律风险。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五十二条:禁止将城市房地产作为投机、倒卖之工具。 2.《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城市房地产管理的若干意见》第三十条: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房屋宅基地使用权、配套建设用地使用权等土地使用权的转让和抵押,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办理。不得擅自转让和抵押。 3.《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六十五条:房屋等不动产所依附的土地划归国有时,享有占有、使用等物权的人应当依法享有相应的土地使用权,并承担相应的土地使用费用和其他相关的法定义务。 4.《中华人民共和国拆迁条例》第十条:拆迁安置房属于国家提供的公共福利性的住房资源,使用权属于被拆迁人。被拆迁人只能以居住为目的使用,不得转让、转租或者以其他形式转让使用权或收益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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