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电子眼是会抓拍副驾的。根据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一条规定,机动车行驶时,驾驶人、乘坐人员应当按规定使用安全带,摩托车驾驶人及乘坐人员应当按规定戴安全头盔。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在高速公路或城市快速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罚款200元,一次记2分;在高速公路或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罚款20元至50元。机动车行驶中,乘坐人员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罚5元至10元。所以,电子眼会抓拍副驾驶不系安全带的违法行为,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进行处罚。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一条机动车行驶时,驾驶人、乘坐人员应当按规定使用安全带,摩托车驾驶人及乘坐人员应当按规定戴安全头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