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离婚的时判断夫妻感情是否破裂的方式:一般应当从夫妻双方的婚姻基础、婚后感情、离婚原因、夫妻关系的现状和有无和好的可能等方面综合判断感情破裂。感情破裂是夫妻之间双方有长期积怨,不可能和好的婚姻状况,且诉讼离婚中,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