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承诺合同生效中的承诺具体需要满足什么条件呢 |
释义 | 承诺合同生效中的承诺需要满足下列条件,即承诺应以通知的方式作出,但交易习惯或者要约表明可以通过行为作出承诺的除外;承诺应在要约确定的期限内到达要约人;以及承诺的内容与要约的内容是一致的。 一、婚前承诺书内容怎么写 婚前承诺书内容的书写如下: 1、写明承诺双方的姓名等具体个人信息; 2、写明承诺内容包括生效期限范围等限定,订立地点,承诺人和被承诺人范围,承诺具体内容; 3、写明双方享有的权利与义务以及违约责任的承担; 4、双方当事人签字并写明时间,并加盖手印。 承诺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但是,根据交易习惯或者要约表明可以通过行为作出承诺的除外。 二、要约的有效期怎么确定 要约的有效期的确定有: 1、要约以对话方式作出的,受要约人知道其内容时生效; 2、要约以非对话方式作出的,到达受要约人时生效; 3、承诺期限届满,受要约人未作出承诺或者作出实质性变更的,要约失效; 4、要约被拒绝或者被依法撤销的,要约失效。 三、要约和要约邀请承诺 1、要约的效力。要约以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快速通讯方式作出的,承诺期限自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时开始计算。自要约实际送达给特定的受要约人时,要约即发生法律效力,要约人不得在事先未声明的情况下撤回或变更要约,否则构成违反前合同义务,要承担缔约过失的损害赔偿责任。需明确一点,到达是指要约的意思表示额观上传递到受要约人处即可,而不管受要约人主观上是否实际了解到要约的具体内容。例如,要约以电传方式传递,受要约人收到后因临时有事未来得及看其内容,要约也生效。2、承诺的效力。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时生效。承诺不需要通知的,根据将近易习惯或者要约的要求作出承诺的行为时生效。承诺的生效亦采取到达主义,与要约相同。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承诺生效的地点为合同成立的地点。3、要约邀请是没有法律效力的,司法实践中一般采取将要约邀请“视为要约”的方式,把要约邀请转化为要约后赋予其法律效力。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四百七十九条 承诺是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 第四百八十条 承诺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但是,根据交易习惯或者要约表明可以通过行为作出承诺的除外。 第四百八十一条 承诺应当在要约确定的期限内到达要约人。 要约没有确定承诺期限的,承诺应当依照下列规定到达: (一)要约以对话方式作出的,应当即时作出承诺; (二)要约以非对话方式作出的,承诺应当在合理期限内到达。 第四百八十八条 承诺的内容应当与要约的内容一致。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的,为新要约。有关合同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方法等的变更,是对要约内容的实质性变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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