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自愿放弃婚内共同财产的是否有效 |
释义 | 夫妻可以约定婚姻期间的财产归谁所有,但必须采用书面形式,约定对内和对外两种效力。如果有债务,未借贷一方无法证明第三人知道财产约定,都需以共同财产或个人财产清偿,之后再追偿。要注意财产约定必须在合法有效的婚姻中进行,且必须采用书面形式。 法律分析 自愿放弃婚内共同财产有效。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采用书面形式。夫妻财产约定生效后会产生对内和对外两种效力。对内效力:夫妻财产协议一旦生效,在夫妻之间及其继承人之间发生财产约定的物权效力,婚姻当事人双方均受此约定约束。夫妻双方都必须依约行使权利、履行义务,不得擅自变更和解除合同。对外效力:在夫妻财产约定中,凡第三人事先知道该夫妻财产约定的,具有对抗第三人的效力;反之,第三人不知道该夫妻财产约定的,该财产约定不能对抗第三人。夫妻任何一方不得以债务不是自己欠的、夫妻之间有财产约定为由不承担该债务,夫妻中未借贷一方只要不能证明作为债权人的第三人知道该财产约定的,均必须以夫妻共同财产或个人财产先行清偿,清偿后,夫妻中不负债的一方再向另一方追偿。夫妻财产约定的前提必须是合法有效的婚姻,如果双方还没登记结婚或者婚姻关系被确认无效,这种财产约定不产生法律效力。夫妻财产约定应采用书面形式,如采用口头形式及其他形式均不具有法律效力。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夫妻双方可在婚姻存续期间对夫妻共同财产作出约定,那么一方自愿放弃婚内共同财产是有效的。 该内容由 信金国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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