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犯人们的工作并不复杂,但是多种多样,目的就是对犯人进行劳动改造,在劳动的过程中培养塑造一个好的心态。像是钉纽扣、拆信封这样的工作,虽然简单但是一直在重复,这样的工作可以锻炼犯人们的耐心,让他们静下心来,修养心性。国外还有一些监狱的做法是将犯人带到监狱外面,进行建筑建造这样的体力劳动。监狱有了这些大量的免费劳动力,可以解决一部分监狱的开销,不至于让这些犯人无所事事,他们也可以为我们的经济做一点贡献,弥补自己犯下的过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 第六十一条 教育改造罪犯,实行因人施教、分类教育,以理服人的原则,采取集体教育与个别教育相结合、狱内教育与社会教育相结合的方法。 第六十二条 监狱应当对罪犯进行法制、道德、形势、政策、前途等内容的思想教育。 第六十三条 监狱应当根据不同情况,对罪犯进行扫盲教育、初等教育和初级中等教育,经考试合格的,由教育部门发给相应的学业证书。 第六十四条 监狱应当根据监狱生产和罪犯释放后就业的需要,对罪犯进行职业技术教育,经考核合格的,由劳动部门发给相应的技术等级证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