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专利实施强制许可有几种类型 |
释义 | 法律分析:专利实施强制许的法定类型具体如下: 1、在国家出现紧急状态、非常情况之时,或者为了公共利益的目的; 2、在法定期间内未制造或者未使用其专利的强制许可; 3、专利依存关系的强制许可。 一、中国专利专利权范围指哪些 中国专利专利权范围如下: 1、 独占实施权:指专利权人对其专利产品或者专利方法依法享有的进行制造、销售或者使用的专有权利,是专利权人的主要权利。专利权人依法享有的实施其专利并排除他人干涉的独占权利。他人经权利人许可实施其专利权的一项或几项权能的,应当同专利权人订立合同,并依约支付使用费。未经专利权人许可,也没有法律的特别规定,实施他人专利的即为侵权行为,应依法承担侵权等法律责任; 2、进口权:指将专利权人在专利权的有效期限内依法享有的禁止他人未经许可或授权,以经营为目的的进口专利产品的权利是一种排除性权利; 3、转让权:指专利权人将其获得的专利所有权转让给他人的权利。专利转让可分为专利申请权转让和专利所有权转让。具体如下: (1)专利申请权转让是指专利申请权人将其拥有的专利申请权转让给他人的一种法律行为。专利所有权转让是指专利权人将其拥有的专利权转让给他人的一种法律行为; (2)在专利转让中,专利申请权人或专利权人为转让方,获得专利申请权或专利权的为受让方,转让方与受让方之间应当签订书面合同,并在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进行登记。通过转让合同取得专利申请权或专利权的合同当事人,即成为新的专利申请权人或专利权人,可以行使自身的专利申请权或专利权。 4、实施许可权:指专利权人通过实施许可合同的方式,许可他人实施其专利并收取专利使用费的权利。 专利许可使用的种类按许可方所授予被许可方的权利和范围大小,可分为: (1)独占许可。是指被许可方不仅取得在规定的时间和地域内实施某项专利技术的权利,而且有权拒绝任何第三者,包括许可方在内的一切其他人在规定的时间、地域内实施该项技术; (2)排他许可。亦称独家许可,即在一定地域,许可方只允许被许可方一家而不再许可其他人在该地域内实施其专利,但许可方仍有权在该地域内实施。就是说,独家许可除了不能排斥许可方本人实施以外,与独占许可基本相同; (3)普通许可。亦称非独占性许可。是批许可方允许被许可方在规定的时间和地域内使用某项专利,同时许可方自己仍保留在该地域内使用该项技术,以及再与第三方就同一技术签订许可合同的权利; (4)从属许可。又称从属许可。这种许可的被许可方在得到许可方同意的条件下,可以以自己的名义许可第三方实施其专利。分许可的条件必须在许可合同中予以说明,如未说明,即使是独占许可,也不能认为具有再许可权; (5)交叉许可。又称互惠许可、相互许可、互换许可。它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专利权人在一定条件下相互授予各自的专利实施权的一种交易。交叉许可一般不涉及使用费支付,仅限于交换技术范围及期限等。如果两项专利的价值不相等,其中一方也可给另一方一定的补偿。 5、放弃权:有两种情形,一是明示放弃,即专利权人以书面声明放弃其专利权;二是推定放弃,即不按照规定缴纳专利年费。在中国,专利权人放弃专利权的,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登记并公告; 6、标记权:指专利权人享有在专利产品或者该产品的包装上、容器上、说明书上、产品广告上作上专利标记和专利号的权利; 7、质押权:专利权人享有将其专利权中的财产权进行出质的权利。 专利权的终止根据其终止的原因可分为: (1)期限届满终止:发明专利权自申请日起算维持20年,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专利权自申请日起算维持满10年,依法终止; (2)未缴费终止:专利权人未照规定缴纳或缴足年费及滞纳金的,专利权自上一年度期满之日起终止。 如果错过了缴纳年费的时间,可以在申请日起六个月内补交,但要缴纳滞纳金。如果超过了六个月,可在收到专利权终止通知书两个月内向国家知识产权局办理权利恢复手续,补交年费和恢复费。如果已经超过了上述时间,则专利权终止,无法恢复,申请人只能对其进行改进后重新申请; 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以其权利要求的内容为准,说明书及附图可以用于解释权利要求。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以表示在图片或者照片中的该外观设计专利产品为准。 二、不视为专利侵权的行为有哪些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视为侵犯专利权: 1、专利权人制造、进口或者经专利权人许可制造、进口专利产品或者依照专利方法直接取得的产品销售后使用、承诺销售或者销售的; 2、在专利申请日前制造相同产品、使用相同方法或者制造、使用必要的准备,仅在原范围内继续制造、使用; 3、临时通过中国领土、领水、领空的外国运输工具,按照其所属国与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与的国际条约,或者按照互惠原则,在其设备设备中使用相关专利,满足运输工具本身的需要; 4、专门用于科学研究和实验的专利。 三、假冒他人专利是什么行为 假冒他人专利是指未经专利权人许可使用其专利标记的行为。假冒他人专利的行为包括以下几种: 1、在其制造或销售的产品包装上标注他人的专利号; 2、在广告或者其他声称材料中使用他人的专利号,使人误认为设计的技术是他的专利技术; 3、在合同中使用他人的专利号,使人误认为合同设计的技术是他的专利技术; 4、伪造或者变造他人的专利证书、专利文件、专利申请文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规定,专利权人对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关于实施强制许可的决定不服的,专利权人和取得实施强制许可的单位或者个人对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关于实施强制许可的使用费的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法律依据:《专利法》第五十四条 在国家出现紧急状态或者非常情况时,或者为了公共利益的目的,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可以给予实施发明专利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的强制许可。 第五十五条 为了公共健康目的,对取得专利权的药品,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可以给予制造并将其出口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参加的有关国际条约规定的国家或者地区的强制许可。 第五十六条 一项取得专利权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比前已经取得专利权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具有显著经济意义的重大技术进步,其实施又有赖于前一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实施的,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根据后一专利权人的申请,可以给予实施前一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强制许可。 在依照前款规定给予实施强制许可的情形下,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根据前一专利权人的申请,也可以给予实施后一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强制许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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