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受害人在遭受人身损害后,由于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及因此导致误工减少的收入(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费、必要的营养费等)。对于受害人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赔偿金等,具体需按照法律标准执行,此外部分费用是需要参考受害人所在地的标准,例如丧葬等。在取得相关证明后由义务人或者公司予以赔偿。这里可能由于公安机关认定的责任人不止一个,需按照责任认定比例承担赔偿。具体的赔偿项目和计算标准:这个需要依据最高人民法院的人身损害赔偿标准执行。首先赔偿金会由公安部门协调双方确立具体赔偿项目和金额,调节无果双方可以通过法院解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二百五十七条 因林木折断、倾倒或者果实坠落等造成他人损害,林木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第一千二百五十八条 在公共场所或者道路上挖掘、修缮安装地下设施等造成他人损害,施工人不能证明已经设置明显标志和采取安全措施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窨井等地下设施造成他人损害,管理人不能证明尽到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