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1、在左转的路口掉头属于不按导向车道行驶交通违章,罚款200元、记2分。2、在直行车道路口掉头属于不按导向车道行驶交通违章,罚款200元、记2分。3、在中心线为实线路段掉头属于违反禁止标线交通违章,罚款100元、记3分。4、在人行横道、桥梁等路段掉头属于在禁止掉头地点掉头的交通违章,罚款100元。5、在无禁左标志路口,在信号灯为红灯时掉头属于违反道路信号灯通行的交通违章,罚款200元、记6分。6、高速公路上掉头属于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穿行中心隔离设施不按规定掉头的交通违章,罚款200元,记12分。 《 道路交通安全法 实施条例》第四十九条机动车在有禁止掉头或者禁止左转弯标志、标线的地点以及在铁路道口、人行横道、桥梁、急弯、陡坡、隧道或者容易发生危险的路段,不得掉头。 机动车在没有禁止掉头或者没有禁止左转弯标志、标线的地点可以掉头,但不得妨碍正常行驶的其他车辆和行人的通行。 法律客观: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分值》 三、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3分: (一)驾驶营运客车(不包括公共汽车)、校车以外的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未达20%的; (二)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或者驾驶其他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未达20%的; (三)驾驶货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未达30%的; (四)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低于规定最低时速的; (五)驾驶禁止驶入高速公路的机动车驶入高速公路的; (六)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的; (七)驾驶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不按规定减速、停车、避让行人的; (八)驾驶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禁止标线指示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