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国家修路占用山林怎么补偿 |
释义 | 一、国家修路占用山林怎么补偿 1、征用农村耕地、蔬菜地,根据国家规定的价格政策,按照该土地征用前三年的平均年产值(下同)的六倍来计算; 2、征用农村鱼塘、藕塘、养殖场、果园、竹园、林地等土地,按照该土地年产值的五倍来计算; 3、征用农村柴山、滩地、水塘、苇塘及其它有收益的非耕地,按照该土地年产值的三倍来计算; 4、征用农村宅基地按照邻近耕地的补偿标准来计算;房屋由建设单位另外再行征地移迁重建的,原宅基地不再给予补偿; 5、征用农村无收益的非耕地,一般不予补偿。 修路占地的一律视为土地征收,如果是政府组织进行的修路建设,应当由当地的政府向县级以上的人民政府进行申请,批复后,再进行征地登记和征地赔偿。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是农村私人修路占地的,那么应当由征地方与被征地方进行私下协商。 二、农村修路占地补偿方式 1、按年补偿。农户按年领取补贴款,每年每亩800元,一直补贴到二轮土地承包结束为止。 2、一次性补偿。一次性补偿以“谁的耕地被占、补偿就给谁”的原则,一次全部发给农户。 3、享受红利补偿。补贴款将投入当地旅游开发、农业生态项目等,村民以持股的方式入股享受分红补贴。 三、林地征地补偿中的注意事项是什么 1、征收土地需要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其他机关无权批准,否则属于违法征收土地;补偿标准根据批准文件中的“征收土地方案”确定,但不得低于当地区片地价,否则属于补偿违法; 2、征地要在征地范围内对征地文号、补偿标准等予以公告,保证被征地户的知情确认听证权,否则属于程序违法;补偿款要一次性支付到位,不能按月支付; 3、地上附着物的补偿由当地制定,也可以通过评估确定补偿;如果征地违法的话,可以拒绝交出土地。 4、政府占用林地修路和占用耕地一样,都需要对被征地群众给予一定补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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