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法人以它的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为住所,法人企业的住所一般是登记在其营业执照上的,是指法人长期固定的中心活动处所。 法人应当依法成立。法人应当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住所、财产或者经费。法人成立的具体条件和程序,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设立法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经有关机关批准的,依照其规定。法人以其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为住所。依法需要办理法人登记的,应当将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登记为住所。在一些发展中国家,规定以营业中心所在地为住所。多数国家规定法人只能有一个住所,但可以有多个场所。也有少数国家(如德国)规定法人可以有几个住所。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十六条_以取得利润并分配给股东等出资人为目的成立的法人,为营利法人。 营利法人包括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和其他企业法人等。 第七十七条 营利法人经依法登记成立。 第七十八条_依法设立的营利法人,由登记机关发给营利法人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营利法人的成立日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