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上海申请公积金贷款贷的条件 |
释义 | 一、上海公积金贷款条件和办理材料有哪些 根据上海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规定,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并购买上海市区城镇具有所有权自住住房的职工家庭可以申请上海公积金贷款。住房公积金个人购房贷款,是以住房公积金为资金来源,向符合条件的缴存住房公积金职工发放的,用于购买自住住房的消费贷款(纯公积金贷款)。贷款若有不足部分,可向银行申请住房商业性贷款,两者构成组合贷款。上海公积金贷款条件1、具有城镇常住户口;2、申请贷款前6个月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3、借款人家庭没有尚未还清的住房公积金债务。上海公积金贷款额度1、不高于按照借款人、配偶和共同借款人各自住房公积金账户储存余额的倍数(住房公积金余额的40倍,补充住房公积金余额的20倍)确定的贷款限额;2、不高于按照房屋总价款的比例确定的贷款限额;3、不高于按照还款能力确定的贷款限额,其计算公式为:借款人计算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的工资基数×规定比例(50%)×12个月×贷款期限;4、不高于最高贷款额度。上海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购买首套自住房且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含90平方米)以下的家庭,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款比例不低于20%;购买首套自住房且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的家庭,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0%;为改善居住条件购买第二套住房的家庭,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款比例不低于60%。上海公积金贷款需携带资料二手房1、借款人、配偶、共同借款人的公积金帐号(共同借款人必须与借款人为直系血亲并且同一户口一年以上)。2、《上海市房地产买卖合同》(原件1本)、首付收据(原件、复印件,首付必须超过20%)并提供银行转帐交易凭证(原件、复印件1份)。3、主贷人、配偶以及共同借款人、产权共有人必须到场,并提供以下资料:所有人(未上产证的产权共有人的配偶)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3份),未成年人需提供出生证明原件复印件(复印3份)、户口簿原件复印件(整本复印1份)、婚姻证明原件复印件(复印1份)(若单身需民政局的单身证明原件)。4、卖房人以及配偶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复印件。产证原件以及复印件1份。5、若放款到买方,卖方需写同意书。6、放款到卖方,买方和卖方均需提供农村商业银行存折复印件各2份放款到买方,买方需提供农村商业银行存折原件1份加复印件2份。7、1990年(含1990年)前的二手房贷款额度超过房屋总价30%,1990年以后的二手房超过房屋总价的50%,需要由办理机构指定评估公司进行房屋评估。上海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需携带的资料二手房1、申请人、配偶、所有共同借款人、产权共有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以上都必须到场(未成年人:出生证明),并带好私章。2、户口簿(原件、复印件)同上3、婚姻证明:结婚证(原件、复印件)、未婚证明、离婚证明(原件、复印件)。4、借款人,所有共同借款人收入证明。5、二手房买卖合同(原件)。6、上家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房产证(原件、复印件)。7、首付款收据(原件、复印件)大于房价30%。8、房产评估报告。9、放款存折(复印件),若放款上家。10、扣款存折(原件、复印件)通存通兑。11、公积金帐号:包括共同借款人。 《上海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第十条借款人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符合国家及本市房地产调控政策规定的条件; (2)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已支付不低于规定比例的首付款资金; (4)当前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达到规定期限,且没有未终止的住房公积金提取约定(包括但不限于住房公积金提取还贷约定、住房公积金提取支付租金约定及其他住房消费提取约定等); (5)具有良好的信用记录与还款意愿; (6)具有稳定合法的经济收入来源和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且借款人家庭没有尚未还清的住房公积金债务或者可能影响公积金贷款偿还的其他债务; (7)必须是购买、建造、翻建、大修本市住房的产权人并能够提供购买、建造、翻建、大修的相关合同或者证明文件、身份证明、首付款证明及符合规定的其他材料;贷款用途为购房的,所购买的房屋必须为本市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 (8)能够提供市公积金中心认可的担保方式; (9)符合市公积金管委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前款第(3)、(4)项中的首付款资金规定比例和规定期限由市公积金管委会制定后公布执行。 二、我想了解上海结婚证办理的条件和流程 1、当事人必须符合法定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22周岁,女不得早于20周岁。 2、当事人必须是自愿和无配偶。 3、当事人为非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 4、当事人未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 5、当事人一方或双方是本辖区内的常住户口。 6、申请结婚登记的双方必须同时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不得委托他人代理。 7、结婚登记当事人提供的证件原件,必须是合法、完整、真实、可靠。以上就是关于上海结婚证办理的7个条件,符合这些条件才能进行结婚证办理。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上海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第十条借款人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符合国家及本市房地产调控政策规定的条件; (二)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三)已支付不低于规定比例的首付款资金; (四)当前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达到规定期限,且没有未终止的住房公积金提取约定(包括但不限于住房公积金提取还贷约定、住房公积金提取支付租金约定及其他住房消费提取约定等); (五)具有良好的信用记录与还款意愿; (六)具有稳定合法的经济收入来源和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且借款人家庭没有尚未还清的住房公积金债务或者可能影响公积金贷款偿还的其他债务; (七)必须是购买、建造、翻建、大修本市住房的产权人并能够提供购买、建造、翻建、大修的相关合同或者证明文件、身份证明、首付款证明及符合规定的其他材料;贷款用途为购房的,所购买的房屋必须为本市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 (八)能够提供市公积金中心认可的担保方式; (九)符合市公积金管委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前款第(三)、(四)项中的首付款资金规定比例和规定期限由市公积金管委会制定后公布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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