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传染病菌种、毒种扩散罪,依据损害后果判决。犯罪者将被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后果严重者将被判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后果严重指的是引起甲类传染病、艾滋病、肺炭疽等的传播或造成乙、丙类传染病大规模传播等。此罪与违反有关传染病菌种、毒种规定的一般违法行为类似,但主要根据危害结果判定。 法律分析 法院对传染病菌种扩散罪的定罪和量刑取决于其造成的损害后果。犯传染病菌种、毒种扩散罪的,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如果后果特别严重,则可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所谓“后果严重”是指引起甲类传染病、艾滋病、肺炭疽传播或有传播严重危险的,或者造成艾滋病、肺炭疽之外的乙类、丙类传染病大面积传播等情况。传染病菌种、毒种扩散罪与违反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有关传染病菌种、毒种实验、保藏、携带、运输规定的一般违法行为存在相似之处,如二者都是违反了有关规定,主观上对可能发生或已经发生的危害结果所表现出的心理状态均为过失等。二者主要的区别在于危害结果的不同:前者必须造成了传染病菌种、毒种扩散,并且引发了严重后果;而后者则可能是尚未引起菌种、毒种的扩散,或者是虽已造成传染病菌种、毒种的扩散,但带来的后果并不严重。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三百三十一条 从事实验、保藏、携带、运输传染病菌种、毒种的人员,违反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的有关规定,造成传染病菌种、毒种扩散,后果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该内容由 韦端宁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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