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派出所罚款不缴有哪些后果 派出所开的罚单必须交,否则需要承担相应的滞纳金后果。罚单超过15天没有缴款,从第15天后起每天产生罚款金额3%的滞纳金,直至交款为止。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第四十六条作出罚款决定的行政机关应当与收缴罚款的机构分离。 除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第四十八条的规定当场收缴的罚款外,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不得自行收缴罚款。 当事人应当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银行应当收受罚款,并将罚款直接上缴国库。 第五十一条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采取下列措施: (一)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 (二)根据法律规定,将查封、扣押的财物拍卖或者将冻结的存款划拨抵缴罚款; (三)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派出所罚款哪些情况下可以不给收据吗 《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 第一百八十八条公安机关作出罚款决定,被处罚人应当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安机关及其办案人民警察可以当场收缴罚款,法律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一)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处五十元以下罚款和对违反交通管理的行人、乘车人和非机动车驾驶人处罚款,被处罚人没有异议的; (二)对违反治安管理、交通管理以外的违法行为人当场处二十元以下罚款的; (三)在边远、水上、交通不便地区、旅客列车上或者口岸,被处罚人向指定银行缴纳罚款确有困难,经被处罚人提出的; (四)被处罚人在当地没有固定住所,不当场收缴事后难以执行的。 对具有前款第一项和第三项情形之一的,办案人民警察应当要求被处罚人签名确认。 实际上从以上分析,我们可以看出在我国想要拒绝缴纳国家司法机关的罚款的,往往不仅不可能成功甚至会被追究相应的处罚和罚款利息,所以建议当事人请及时缴纳罚款,如果对罚款处罚不服的可以选择联系律师。
该内容由 赵政阔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